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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發 文 號︰1100008982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 ||||||||
密 等︰普通 | 傳 真 :(02)33437834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聯絡人 :黃乙軒 | ||||||||
來 文 字 號︰臺教學(三)字第1100085171號 | 電 話 :(02)77367819 | ||||||||
發 文 日 期︰2021-07-13 | 署 名︰ | ||||||||
附 件:參考因應措施 1. 763ba6998717282ff98f6c7f1b592143_0085171A00_ATTCH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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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107年12月28日修正規定不得溯及適用參考因應措施」1份,請轉知所屬辦理,請查照。 | |||||||||
說 明: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第3項規定及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110年5月7日109年度大字第5號裁定辦理。 | |||||||||
正 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副 本: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