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旨揭計畫係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12年度工作計畫,提供本部調查專業人才庫成員及大專校院學校人員學習與理解法規程序及實體適法性之論理脈絡,以降低或避免調查案件之結果經行政訴訟撤銷之情形。
二、本計畫參加對象為公私立大專校院性平會執行秘書、本部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各校至多錄取2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所設諮詢委員10名,以具備調查經驗與撰寫報告者優先錄取參加(並兼顧報名順序),每場參加人數以120人計。
三、本案例研討會涉及本部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之資格延續認定,參加者應全程參與,不得遲到早退;並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