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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 电话 :(02)77367823 | ||||||||
来 文 字 号︰台教学(三)字第1040181054号 | |||||||||
发 文 日 期︰2016-01-11 | |||||||||
附 件:性骚扰防治法相关表单(105年1月1日适用)1. 310904400Q0000000_1040181054_Attach1.doc | |||||||||
主 旨:转知卫生福利部制定性骚扰事件申诉书(包括函送予主管机关之调查报告书格式)、再申诉书等相关表件各1份(如附件),相关书表自105年1月1日起适用,请查照并转知所属人员据以运用。 | |||||||||
说 明: 一、依据卫生福利部104年12月23日卫部护字第1041461657号函办理。 二、该等表单系该部依据性骚扰防治法制定提供运用,电子档置于该部保护服务司网站(首页>法规专区>相关书表>性骚扰防治),并已上载于本部性别平等教育全球资讯网(https://www.gender.edu.tw/)校园性别事件防治与处理之综合性参考资料区,请迳行下载参考运用。 三、各直辖市政府教育局及各地方政府所辖补习班及幼儿园发生性骚扰事件适用性骚扰防治法,请本权责转知。 四、副本并送本部所属各机关(构)及国家运动训练中心,请依据性骚扰防治法第7条规定,落实防治性骚扰行为之发生,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及公开揭示,并请于处理性骚扰事件时,依据旨揭表单格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