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卫生福利部函送修订性骚扰事件申诉书、再申诉书等相关表件各1份),并自107年1月1日适用。

  • 2017-12-14

 

速   别︰普通件 地 址︰10051台北市中山南路5号
密   等︰普通 联络人 :高瑞莲
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电话 :(02)77367823
来 文 字 号︰台教学(三)字第1060181633号  
   
发 文 日 期︰2017-12-13 署   名︰
附   件:1070101适用相关表单(性骚扰防治法)

     1.  f3c2d34cdd2e993a80214b1aac0544e2_1060181633_Attach1.doc
主   旨:卫生福利部函送修订性骚扰事件申诉书、再申诉书等相关表件各1份(如附件,用于性骚扰防治法所定之性骚扰事件),并自107年1月1日适用,请查照并转知所属。
说   明:
 一、依据卫生福利部106年12月12日卫部护字第1061461316号函办理。
 二、旨揭书表相关电子档置于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网站(首页>法规专区>相关书表>性骚扰防治),请迳下载参考运用。
 三、请各直辖市政府教育局及各县市政府并转知所辖幼儿园及补习班知照运用。
正   本:各公私立大专校院、国立暨私立(不含北高新北台中四市)高级中等学校、各直辖市政府教育局及各县市政府、各国立国民小学、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教育部青年发展署、教育部体育署、部属机关(构)及国家运动训练中心
副   本:卫生福利部、本部人事处(含附件)、终身教育司、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