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华非营利组织发展协会办理「109年度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法院判决案例研讨会」1案,请公告周知,请查照。

  • 2020-09-14
速   别︰普通件 地 址︰41253台中市大里区西荣路278号
密   等︰普通 承办人 :巫端珍
来 文 机 关︰中华非营利组织发展协会 电话 :0424811717
来 文 字 号︰中营谋总字第字第1090911045号 传真 :04-24816828
  Email:teming2005@yahoo.com.tw
发 文 日 期︰2020-09-11 署   名︰
附   件:如文

     1.  e1a193db184c11086acf7b8f4577d98e_1090911045_Attach1.pdf
主   旨:检送本会办理「109年度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法院判决案例研讨会」1案,敬请 惠予公告及转知所属相关单位及人员,相关资料如说明,请 查照。
说   明:
 一、会议日期:109年10月22-23日(星期五、六)二天
 二、会议时间: 09:00-16:00
 三、会议地点:台北市教师研习中心-研习大楼演讲厅
 四、活动地址:台北市北投区阳明山建国街2号
 五、旨揭资料包含简章、议程表等各一式一份,亦将同步公告于本会网站。其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请至本会网站www.chinesenpo.org.tw点选「活动专区」→「性侵害性骚扰专区」→【研讨会议】109.10.22-23 109年度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法院判决案例研讨会 」进行报名。
 六、参加对象:参加人员以120名为原则,参加资格如下:
  (一)性别平等教育相关专家学者及团体
  (二)中央各部会及所属单位性别平等委员会-委员及相关行 政人员
  (三)全国各地方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委员及相关行政人员
  (四)全国各级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委员及相关行政人员(五)全国各地方相关社团负责人代表、社工员、辅导人员
  (六)司法人员
  (七)对议题有兴趣之教师
 七、请转知所属踊跃派员参加,并请核予公假。
 八、如有未尽事项,请洽本会专案人员巫秘书长,电话:04-2481-1717,电子邮件:chinesenp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