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12年12月27日举办「行政院性别影响评估观摩交流讲习」简章(如附件1),请有意愿加入「性别影响评估人才参考名单」人员踊跃报名

  • 2023-12-01
  • 赖俊豪
一、依据行政院秘书长112年11月13日院台性平字第1125022420号函办理(如附件2)。
二、我国自98年起于「行政院所属各机关中长程个案计画编审要点」及「行政院所属各机关主管法案报院审查应注意事项」规范国家重要中长程计画及法律案陈报行政院审议前,均应进行性别影响评估。行政院自112年起依「行政院性别影响评估人才参考名单建立及维护作业说明」,建立「性别影响评估程序人才参考名单」(以下简称本名单,公布于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网页),请各机关自114年起办理性别影响评估时,参考本名单邀请合适之人才担任程序参与者,提升性别影响评估办理品质。
三、为促进本名单人才交流学习,并培力有意愿加入本名单之性平专家,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讲习对象:除已列入本名单之人员(已公布于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网页最新消息),欢迎近5年内具性别平等相关推动、倡议或实务经验者报名参加。
(二)讲习时间及地点:112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务人力发展学院(台北院区)教室办理。
(三)报名方式:即日起至112年12月13日止,采线上报名(网址:https://forms.gle/s7JUjqvf91QWt93X6);简章及报名可至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网页(https://gec.ey.gov.tw)最新消息下载。
(四)经行政院核定录训名单(含正、备取)后,主办单位将以电子邮件(预计112年12月20日前)先行通知参训人员及其所属机关、学校或组织,后续另以公文通知。
(五)尚未列入名单之人员经通知核定录训者,须完成下列事项,经行政院审查符合资格者将纳入本名单:
1、讲习前:请完成线上课程及指定试作案例,并以电子邮件回传上课时数证明文件及试作案例。
2、讲习后:请于2周内须完成指定性别影响评估案例试作1案,并以电子邮件回传。